瑞典社會民主主義的成功因素
黃春興 (台灣新竹)清華大學經濟學系
2007年第三屆華人哈耶克研討會論文
一、 前言
近年來,兩岸同時吹起一股借鏡北歐的北極涼風,清新中帶有點寒氣。不約而同地,我們都希望能從挪威、瑞典、芬蘭等這幾個遠居北極圈的國家,學習到一些有助於實現理想的立國制度。
先說台灣。台灣在國際上的活動空間,因中國大陸的崛起而日益狹隘。對此,民進黨政府採取了頻踩紅線的危險策略,以突顯兩岸之間的政治矛盾。《中國時報》便曾引述某位美國官員的觀點,勸告民進黨政府宜學習芬蘭在蘇聯時期處理對蘇關係的戒慎態度,不僅在政治事務上謹言慎行,連其資本主義體制都混入甚高比例之社會主義內容,並堅持到蘇聯共產社會的崩潰。[1] 同時,中國大陸近年來的經濟快速發展,也影響到台灣的經濟成長。《商業周刊》就連續報導這些北歐國家如何能在緊鄰之德、英、法等經濟大國的競爭壓力下,長期維持他們在經濟、科技、社會方面的高度成長。[2] 最近,北歐的生活美學也開始成為台灣在進入高所得社會之前的學習教本。
在中國大陸方面,借鏡北歐的浪潮因今年初《炎黃春秋》刊登〈民主社會主義模式與中國前途〉一文及六月中國國家主席胡錦濤訪問瑞典而熱絡。其實,這發展可上推至2006年胡錦濤訪美時發表“沒有民主就沒有現代化"的講話、同年底出版的《民主是個好東西》一書、以及2007年初溫家寶總理借新華網轉發文章談及“社會主義制度與民主政治不是相背離的"等事件。就社會現實面而言,這新論述起於思想界對經濟開放所帶來貧富差距不斷擴大,及其展現在住宅、高等教育、醫療、三農等嚴重問題之反省。誠如《南方周末》記者史哲的感觸:“對這個遙遠國度了解得越多,瑞典模式的平等與福利越能喚起中國人關於社會主義的遙遠記憶"。[3] 簡單地說,瑞典的社會民主主義之所以會為中國大陸所借鏡,可歸因於下四點:(1) 瑞典的社會福利完備,(2) 瑞典的經濟產出約有70% 歸屬公共部門利用,(3) 瑞典屬於高所得與高科技的社會, (4) 瑞典長期執政的社會民主黨也奉馬克思與恩格斯為祖師爺。
北歐各國的社會制度雖有差異,其共通處則是採行福利國家(Welfare State)的社會民主體制。本文將僅就中國大陸目前關心的瑞典為例,探討其成功原因。另外的理由是四國的產出量與人口數均以瑞典為最多,而且其社會福利思想也有較長的歷史淵源。本文目的在指出:瑞典的社會民主主義之所以能成功,主要建立在以下三個條件:經濟規模小、經濟制度自由開放、經濟發展以企業家為主體。瑞典雖然實質上偏向社會主義,但這三項條件使得瑞典在資源配置上依然決定於未受到太大扭曲的價格體系,因此其經濟尚能維持高度的效率與成長。兩岸在借鏡瑞典時,不宜只關注他們推行的福利政策,而是應該去探討他們如何在推動福利政策時避免扭曲市場的價格體系。
二、 瑞典經濟概況
首先,我們從表一來暸解瑞典在2005年的經濟概況,同時也和兩岸的經濟概況加以對比。另外,表一也包含一些我們計算出來的相對規模之數字。
表一 經濟概況(200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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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瑞典 |
歐盟 |
世界 |
中國大陸 |
台灣 |
|
人口(百萬人) |
9 |
457 |
6389 |
1308 |
23 |
|
人口占世界比例(%) |
0.1 |
7.2 |
-- |
20.5 |
0.4 |
|
非農業就業勞動力/總勞動力(%) |
98 |
95 |
-- |
51 |
92 |
|
GDP(十億美元, PPP調整後) |
255 |
11650 |
55500 |
7262 |
576 |
|
GDP占世界比例(%) |
0.5 |
21.0 |
-- |
13.1 |
1.0 |
|
過去五年平均GDP成長率(%) |
2.7 |
1.7 |
3.7 |
8.4 |
3.4 |
|
人均 GDP(美元, PPP調整後) |
28400 |
26900 |
8800 |
5600 |
25300 |
|
出口值(十億美元) |
122 |
1109 |
8819 |
583 |
171 |
|
出口值占世界比例(%) |
1.4 |
12.6 |
-- |
6.6 |
1.9 |
|
進口與出口總值/GDP (%) |
86 |
19 |
32 |
20 |
58 |
|
政治自由度(政治權利) |
1 |
-- |
-- |
7 |
2 |
|
政治自由度(公民自由) |
1 |
-- |
-- |
6 |
1 |
說明:1. 人口:瑞典、世界、中國大陸三者的資料來源為OECD Factbook 2007 - Economic, Environmental and Social Statistics, OECD. http://fiordiliji.sourceoecd.org/ vl=511380/cl=26/ nw=1/ rpsv/factbook/; 歐盟、台灣兩者的資料來源為CIA (2005)。 2. 非農業就業勞動力/總勞動力、GDP、人均GDP、出口等資料來源為CIA World Factbook, 2001-2007, Website and Book, Washington, DC, Central Intelligence Agency, https://www.cia.gov/library/publications/ the-world-factbook/index.htm。3. 過去五年平均GDP成長率的資料來源為CIA (2001- 2005),本文計算;其中歐盟資料僅以2004與2005兩年資料來計算。4. 政治自由度(政治權利與公民自由)的資料來源為Freedom House (2007), “Freedom in the World: Comparative scores for all countries from 1973 to 2007”, http://www.freedomhouse.org。
根據表一,我們分項說明瑞典經濟的一些特點:
1. 瑞典人口只有 9百萬,占世界人口數的比例略高於0.1%,不到台灣的一半,更不到中國大陸的百分之一。
2. 若以勞動力來衡量產業的規模,瑞典的非農業產業占總產業規模的98%,這數字不僅高於台灣的92%,也高於歐盟的95%。相對於瑞典,中國大陸這幾年雖然工業成長快速,但其非農業產業僅達總產業規模的半數。
3. 瑞典的GDP(國內生產毛額)占世界的比例約為0.5%,低於台灣的1%,更低於中國大陸的百分13%。不過,瑞典平均每人每年產出的GDP為 28400美元,高於台灣的25300美元和歐洲平均的26900美元。相對於此,中國大陸的人均GDP不到瑞典的四分之一。由於本文關心的是人民的實際生活,因此在衡量總產出時,我們採用經過PPP(購買力平價指標)調整過的GDP。
4. 瑞典的出口值占世界總出口值的1.4%,低於台灣的1.9%和中國大陸的6.6%。不過,以進口與出口總值占國內GDP的比例而言,瑞典高達 86%,高於台灣的 58%,更是遠遠超過中國大陸20%的和歐洲平均值的19%。
5. 在政治自由度方面,瑞典不論在政治權利或公民自由兩種七分位指標均位居最自由的等級;其自由程度高於台灣,更遠高於中國大陸。
這些數據呈現出來的瑞典是一個人均GDP居世界之首的國家,不過,她卻是一個GDP和人口占世界比例都很小的國家。她的政治自由度、進口與出口總值占GDP之比例、非農業產業占總產業規模比例等也都居世界之首。
以下各節,我將分別說明這些特徵是瑞典社會民主制度能成功的原因。
三、 福利國家
從產權制度上看,瑞典是私有產權制國家,算是自由主義國家;[4] 但若從資源的支用來看,其公共部門支配七成GDP的事實讓許多自由主義者將她歸為社會主義國家。也因此,早在二十世紀五十年代,瑞典的經濟學者便提出“中間路線"(The Midway)和“第三條路"(The Third Way)的觀點,並逐漸發展成“福利國家"。不論這體制的稱謂為何,今天的瑞典人民是在私有產權受保護下參與市場的自由競爭,但也繳納很高的稅賦以支應政府提供各種福利措施。
瑞典具私有產權又大幅推動社會福利,因此自由主義(以下以此替代資本主義)者和社會主義者在認定其體制時都有所保留。不過,當他們看到瑞典經濟的表現優越時,卻又爭奪功勞:自由主義者將瑞典的成就歸因於私有產權制度下存在的行為誘因,而社會主義者則將成就歸功於和諧社會下的較低社會成本。的確,這些貢獻都是正面的,也都能提升生產和經濟效率。但從寇斯或張五常的觀點來評論,則這類爭議的意義並不大:如果制度運作的交易成本接近於零,則自由主義和社會主義呈現出來的生產與經濟效率會很接近;如果交易成本不接近於零,我們就得費盡心力去比較這兩種主義的交易成本。早期,張五常認為社會主義的交易成本遠大於自由主義;但在中國經濟崛起之後,他則認為中國政府(開明專制)治理下的社會主義之交易成本也不高。然而,這觀點並未解釋到瑞典兼顧自由主義、社會福利、民主政治下所表現的經濟成就。
由於行為誘因與和諧社會的相對效率不容易比較,甚至無法具體比較,我們不妨拋開效率。在自由主義社會,若不考慮貪污腐敗的現象,個人所持有之天資、機運等自然稟賦的差異會直接反映到個人累積的財富差異上。這反映過程是一種擴大過程,其擴大效果隨著科技的進步而增大。因此,在自由主義社會,人們的平均財富隨科技進步而提高時,貧富差距也擴大。相對地,在社會主義的社會,政府強制將財富從相對富裕者移轉到相對貧窮者,其效果的確能緩和社會的貧富差距。然而,即使社會主義能在不傷及財富創造下緩和社會的貧富差距,光是想到“強制"二個字就已使得我們無法客觀地去比較這兩種主義的相對優越性。
讓我們想像自由主義社會下的一種可能,也就是相對富裕者發現社會貧富差距其實是一種會影響其私有財之消費效用的“公共財"。於是,他願意減少私有財之消費,將省下來的錢移轉給相對貧窮者,該善這公共財,創造雙方效用都得以提升的社會新境。如果這社會新境不是虛擬,則在實現社會和諧的均富過程中,自由主義的運作成本顯然較社會主義低了許多:這除了免除了財富重分配的成本行政與執行成本外,也避免了強制下帶給個人的負效用以及個人伴隨出現的逃避性調整行為。
人類歷史上並不乏這類相對富裕者情願移轉財富給相對貧窮者的故事,但一般人情願移轉的財富規模都很小。當然,每個時代都有較大規模的移轉個案,但畢竟也都只是個案。如果我們接受個人關愛自己勝過他人的“經濟人假設",則隨著經濟成長和個人財富的增加,這類新個案會逐漸增加。當個人切身的需要滿足後,也就比較情願較利用部分財富去改善貧富不均的現象。社會的所得愈高,個人情願改善社會貧富不均的財富比例也愈高。今日的瑞典是否就處在這境地?瑞典的人均GDP接近三萬美元,但這是在高度社會主義化下的當今社會;若在自由主義下,以同樣的生產力,人均GDP至少可提升三分之一或達四萬美元,約為中國大陸的五倍。這是調整過 PPP的數字,也就是真實生活水準。試想,如果我們現在的實質生活水準能提升五倍,我們是否情願減少私有財之消費以換取更多更好的公共財?
在經濟理論上:當所得逐漸提升後,個人消費私有財的邊際效用可能相對於消費公共財而遞減。此時,政府因提供公共財而強制人民減少私有財之消費所引起的負效用,不論是私有財消費量的降低或是強制帶來的不悅,其程度都會將隨所得之增加而下降。當前瑞典人民對上述問題的答案是肯定的,他們的高所得帶給他們情願去接受一個貧富較平均的社會。就整個社會情境而言,由政府強制課稅以提供公共財的效果和由私人情願移轉的效果已無顯著性差異。在高所得情境下,社會主義和自由主義在消費私有財和公共財之間的差異並沒那麼大。
四、 企業家精神
上一節指出:當人均所得相當高之後,個人消費公共財的邊際效用會逐漸高過消費私有財的邊際效用,而此時政府則擁有提供公共財的相對優勢。但值得注意地,這論述的基本前提是這個社會的所得相當高。相對於私有財,公共財算是“奢侈財”,不僅其所得彈性大於一,而且單位生產成本亦高,尤其以被視為公共財的“貧富差距”之單位生產成本更高。[5] 事實上,只有高所得的社會才有能力消費高生產成本的奢侈財。換言之,由政府提供高生產成本之奢侈財的政策完全不適用於低所得社會。因此,當我們同時看到瑞典優厚的福利政策和高所得時,得立即認清自己社會的所得水準並銘記貧富差距乃是高生產成本之奢侈財。政府在試圖實現這兩目標時,除了不宜在低所得時貿然提供高生產成本之奢侈財外,即使在進入高所得後,依舊得將所得成長之相關政策置於福利政策之先。[6]
這裡,“所得成長之相關政策”是指高所得社會之經濟成長政策,而不是低所得社會的經濟政策。低所得社會之經濟成長可以直接從外國引進大量資本、商品、技術、制度等而達成,但是高所得社會的經濟成長只能仰賴國內在商品、技術、制度的點點滴滴的創新和累積。因此,除非我們不想追求瑞典式的福利政策,否則就必須接受這樣的自我約束:凡用於福利政策之經費必須來自國內在商品、技術、制度之創新部份產生的附加價值。否則,學習瑞典的福利政策將會傷害到國內所得的成長。
換言之,政府若欲採行瑞典的福利政策,就必須提高來自國內在商品、技術、制度創新而產生的附加價值,也就是讓國內企業家們能在商品、技術、制度等方面展現創新的能力,或稱“企業家精神”(entrepreneurship)。我們不必給企業家或企業家精神下太嚴格的定義,任何人只要披上一件繡著“企業家”的外套就是企業家。不論是誰,披上就是,脫下就不是。[7] 嚴格一點說,當個人抱持著“全盤性警覺(backward alertness)”或“前瞻性警覺”(forward alertness),在商業世界中發現利基並展開企業活動,他就是企業家。一個社會的企業家愈多,這個社會在商品、技術、制度等的創新成果愈可觀。這個社會也就愈有本錢採行福利政策。
由於企業家創新出來的商品、技術、制度都是未曾存在的,他們的活動其實已經走到了人類商業社會的前緣,超過這前緣線就是深邃而無窮盡的未知宇宙。企業家的活動就是跨過這條前緣線,繼續航向未知而危險的宇宙;他們沒星際地圖,只能憑其過去累積的經驗、知識、直覺等去開創未來世界。換言之,企業家勇往的空間本來就無疆界,並沒有“開放”或“自由”這些概念。自由與開放,是針對於被束縛的現況而言的。若政府要求他們在這無疆界的世界中,必須依照哪些已知的知識展開活動,就是犯了嚴重的錯誤,因為既有的知識在此不確定情境下只能供參考而無指導能力,也因為這些知識可能用處不大、甚至有害。政府和官員只能被動地回應他們的要求去協助他們,而不能有主動的計畫或限制,否則,也是同樣犯了嚴重的錯誤。
企業家的活動空間是不確定的世界,學校也就沒有一套可以循序漸進的教材可以將一位大學新鮮人教成企業家。台灣有句諺語:“企業家是打滾出來的”,指的就是只有不確定的環境能培養出他整合現有知識和發展出他的商業直覺和勇氣等能力。如果一個社會加在人民身上有過多的限制,就很難培養出來企業家。我們在表一也看到:瑞典在政治自由度的兩個指標上,也都是居於各國之首。
五、 價格結構
瑞典的福利政策建立在高所得的基礎上,而高所得的維繫有賴於企業家。瑞典是先有好的企業家活動的環境,福利政策才得以健全發展。企業家從經營環境和市場中獲取資訊、判斷利基、決定行動。市場資訊雖然零亂,但企業家能去除隨機性的雜訊,過濾並匯聚出需要的資訊。如果市場資訊摻雜了來自政府干預、扭曲、變造等資訊,企業家基本上無能力過濾這些系統性雜訊,這勢必影響到他的判斷與行動。[8] 當政府干擾了市場的價格結構,即使有再多的企業家,也依然無助於經濟的穩健發展。
社會主義者不滿資源依照市場的價格機制來配置,因此,社會主義政府也就把價格管制和干預視為職責,企圖控制經濟活動。根據新古典經濟學的“福利經濟學第二定理”,政府為了兼顧效率與公平,可以先行選擇理想的市場均衡點並計算出支撐該“理想均衡點”的“理想價格結構”,接著計算在市場機制下依此理想價格結構能發展出該理想均衡點所對應的“理想資源分配點”,然後以此理想資源分配點為目標重新分配現有資源,並要求市場依此理想價格結構運作。基本上,蘇聯以五年為一期的經濟計劃就依此理論展開,並在1970年代的前幾期獲得不錯的成就,也吸引世界各國的效法。[9] 然而,米塞斯(L. Mises)就在眾人皆醉時清楚地指出:蘇聯經濟計畫之所以成功,是因為他們認真地蒐集了當時生產技術、資源狀態、人民需要等資訊,也精確地計算出理想價格結構。這些資訊在計畫前幾期時變化不大,由此計算的理想價格結構和經由市場運作所得到結構相差就不大。計畫若要持續下去,則未來每期都得蒐集生產技術、資源狀態、人民需要的變化,並重新計算和調整理想相對價格,否則作為目標的均衡點就會失去理想均衡點的意義,而計畫經濟已將失敗。
這的確是件巨大的工程,但米塞斯憂慮的不是計算的繁雜或工程成本,而是邏輯上的不可能性。他認為:一旦計劃開始執行,計畫當局將因無法評估新生產方式、新原材料等的市場利潤,於是就會隨意設定這些中間財的價格,生產結構的選擇就跟著偏差,從而開始偏離市場機制下可能的運作和發展方向。失之毫釐,差之千里;經過幾期之後, 整個國家的經濟結構將慘不忍睹。到了1980年後期,果然如米塞斯的預言,蘇聯的計劃經濟和國家經濟徹底地崩潰。如果當時計畫當局能夠不斷地蒐集新生產方式與新原材料的市場價格,並修正其理想價格結構,蘇聯的計畫經濟未必會失敗。米塞斯認定蘇聯計畫當局無法做到這點,因為伴隨計劃經濟而來的制度變革是強調集體生活的大型農場和大型國有工廠,以及為了降低計算與控制成本而要求統一的生產程序,這些都是無法在市場經濟國家中找到相對應的價格。計畫經濟也就註定走向崩潰。
換言之,米塞斯不相信蘇聯政府有能力一方面維推行計畫經濟,另一方面讓計劃經濟所依據的理想價格結構不偏離市場機制下的價格結構。然而,我們發現這些計劃經濟的致命點並沒有在瑞典這個社會主義國家出現。原因是瑞典採取了完全對外開放的經濟政策,任由市場自行決定價格結構。在表一中,瑞典的進口與出口總值占國內GDP的比例高達 86%,而依賴對外經濟往來而生存的台灣也只有 58%。這可能跟瑞典的高度工業化有關。瑞典的非農業產業規模僅占總產業規模的98%,高於台灣的92%。這表示瑞典的農業比例甚低,而農業通常都具有在地性,其價格較容易受到政府的干預。另一方面,這也表示瑞典的中間財產業比例較台灣高,而中間財產業基本上是與國際市場同步在運作。
為了不干擾生產結構,瑞典的社會主義避開了對中間財價格的控制。又由於市場完全開放而且國家規模小,消費財的價格結構基本上也是跟著國際社會的腳步。這些因素使得瑞典的重分配政策只能以租稅和政府支出方式來進行,也就是以福利國家的模式進行。在福利國家下,瑞典政府基本上只提供福利給百姓,並不生產所提供福利之相關商品。這樣,政府可以減少生產過程的監督成本,更可以降低官員的貪腐機會。既然不生產,政府提供福利的預算就只能來自租稅。租稅和國家參與生產同樣都會扭曲資源,但租稅引發的人民的避稅與逃稅的社會影響,並不等同於國家參與生產引發的官員貪腐的社會影響,因為人民的避稅與逃稅之背後依舊是創造財富的(地下)生產活動。
六、 結論:
據說在北極圈附近Sami人居住的地區是一個橫跨挪威、芬蘭、瑞典和俄羅斯一個半島,共約十個台灣之面積的拉布蘭地區(Lapland),至今仍是一個共有地區(commons),任何想常居於此的人都可以自行圈一塊地蓋起房子和小庭園。這裡沒有國界,私有產權也限制在個人搭蓋的房子和小庭園之內。在這個愛默生(R. W. Emerson)宣稱“地球每個角落都已經被人占為私有"的私有產權時代,這裡無疑地是一個夢幻的理想世界--終極的共產社會。緊鄰這個終極共產社會的瑞典,也的確實現了不少的社會主義的理想。為了實現這些理想,她堅持私有產權制度,也小心地不讓政府干預價格結構;為了長期維持這個理想,她仰賴企業家創造高的所得;為了讓企業家精神生生不息,她努力維持一個自由、民主、開放的社會。的確,瑞典成功地發展出經濟成長與社會福利並存的制度,但我們不能忽略維持這制度背後的自我約束。當然,瑞典並不是完美的,福利國家也存在許多的問題,但這不是本文要討論的議題。
最近在探討瑞典的社會民主主義時,許多作者都摘錄了諾貝爾經濟獎得主沈恩(A. K. Sen)的名言:“對於諸如這樣一些重要的事情--活得長久一些的自由、逃脫可以避免疾病的能力、獲得有適當報酬的就業機會、在和平與無犯罪的社區生活--收入水平常常可能不是恰當的指標。"的確,這些都不是可以用所得來衡量的私有財與公共財的消費。但是從本文的討論,我們也得知:當個人所得低時,他對這些財貨的需要也就低於對一般私有財的需要;當個人所得提高後,他對於這些財貨的需要也就會超越對一般私有財的需要。畢竟,社會主義是相當豪華而奢侈的主義。
- END -
[1]《中國時報》,〈芬蘭專題之政治外交篇〉,2006年3月20日,台北出版。
[2]《商業周刊》,744、1001、1001等期,台北出版。
[3]《南方周末》,〈瑞典社民黨如何進行“社會主義”改造〉,2007年6月21日,廣州出版。
[4]習慣上,這應稱為“資本主義國家",不過本文稱之“自由主義國家"以避免本節所欲澄清之一些混淆。
[5]當政府強制地從相對富裕者取得1元時,加計個人行為調整之後的社會成本可能高達 1.2元,但實際移轉到相對低所得者的金額可能只剩下 0.8元。換言之,每單位所得移轉的成本高達 50%。
[6]由於瑞典已是高所得國家,我們無法從現實的參訪或表一的數據中看到這涵義,但這涵義卻是忽略不得的。
[7]一位大學教授在實驗室中發明新材料,披上“企業家”這外套出去開工廠,就變成了企業家;一位旅遊者在貴州發現酸湯魚,回到台灣披上這外套去開專賣店,就變成了企業家。
[8]奧地利經濟學派在討論景氣循環時,就提出錯誤投資(mal-investment)的理論,認為:政府的低利政策將影響企業家對產業內生產結構的利基評估,其後果將改變他們的投資對象和扭曲產業結構的發展。
[9]台灣也在1980年代推動以四年為一期的國家經濟建設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