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性、规则遵循与情绪:道德偏好的经济学

 

内容提要:对经济人模型的持续批评近年来获得了新的动力,不过,这并不是因为行为经济学和实验经济学扩展了研究范围所致。传统上,许多批评都集中在理性选择理论难以解释人类行为中道德的或伦理的考虑这一点上,并且不少人都提议要对标准的模型加以修正以弥补此缺陷。本文对这种普遍持有的‘修正主义’策略-也就是说,试图通过把道德考虑作为另外一种偏好包括进个体的效用函数中-提出质疑,认为,这种策略忽略了对于结果的偏好和对于不同行为模式的偏好之间的差别,并且它没有认识到‘道德偏好’属于后者而非前者。对于不同行为模式的偏好,不能在以单一行为为唯一关注点的理性选择框架中得到一致性地说明。而为了做到这一点,则需要视角的转换,从理性选择理论转向规则遵循理论。

 

1. 个体的经济人模型:理性和自利

   主导新古典经济学的理性人模型包括两个可以分离的核心假定:理性和自利。个体被假定总是理性地追求自己的目标。并且他们所希望获得的总是根据他们自身的福利来定义。[1]技术上讲,理性的、自利行为的概念由这个假定加以明确,即:个体根据他们所面对的约束条件而最大化其效用函数。在这个构造中经济人模型的理性成分由最大化假定来表示,而自利成分由包括在效用函数中的项目予以明确。实际上,这样一来标准经济模型中个体就被‘化约’成了效用函数。 (Witt 2005: 4ff.). 一旦个体的效用函数确定了,经济学家就不用知道更多的信息就可以预测在给定的选择集和约束条件下个体会如何选择。[2]

标准模型中的两个成分,理性和自利一直以来都饱受批评,不管是来自于经济学内部非主流方法的批评还是来自于其他社会科学的批评。(Vanberg 2004). 近来这些批评获得了新的动力,不过,并不是因为行为经济学和实验经济学中的新发现。[3]对这个问题人们不断充实的讨论集中于:经济人模型是否可以,(如果可以,怎样)被修正以解释观察到的行为。从这些讨论中可以很明确的是,相对于传统模型中的理性成分,经济学家们对其中的自利成分持一种更妥协性的态度。就如何对模型进行修正这个问题而言,他们典型地愿意修正效用函数的内容,而不愿意放弃个体最大化他们的效用函数这个假定。[4]这种‘修正主义’策略的纲领性表述,充分地反映在加里·贝克尔(19644)的一段话中,这是他在谈及其对写作喜好的解释Accounting for Tastes的初衷时做出的:“这本书维持个体最大化其效用的假定,同时将个体偏好延伸以包括……爱和同情以及其他被忽略的行为。”同样的精神在许多巧妙地将自利模型加以‘延伸’的文献中得到了体现,这些模型试图协调“理论和实际观察到的行为之间的不一致”。[5](ibid.)

本文关注的焦点在于各种试图以这样的方式说明人类行为中的道德和伦理因素的做法。在关于‘不规则行为(behavioral anomalies)’的经验证据的文献中,经常会提到,例如,“公正的标准”(Kahnemann, Knetch and Thaler 1987: 114)似乎会影响个体行为,以及“在客观的效用函数中将对于公正的偏好” (ibid.: 115)包括进来有助于解释观察到的行为不规则现象。这种将对于公正、公平或者平等的考虑包括进来的做法非常普遍,尤其是在可能是在行为经济学中最广泛运用也讨论得最多的最后通牒实验中。[6]

   在最后通牒游戏实验中“提议者给对方平均40%的份额(许多给对方一半)而响应者拒绝接受小于20%的份额,这个事实否定了个体尽可能地最大化自己的利益的假定。”(Camerer 2003: 43). Ernst Fehr和他的合作者们在一系列文章中

 (Fehr and Schmidt1999; 2003; Fehr and Falk 2003; Fehr and Fischbacher 2000) 争辩到,各种偏离理性选择理论预测结果的经验和实验证据可以得到解释,如果放松自利假定而允许将对他人福利的考虑包括进个体的效用函数,这样个体是完全的理性最大化者的假定仍然可得到维持。按照这种思路,他们认为,提议者在最后通牒游戏中愿意与响应者分享以及响应者不愿意接受小的提议份额,这样的观察结果可以通过假定个体的效用函数中包括“社会偏好,尤其是,对互惠性公正的偏好”得以解释。(Fehr and Fischbacher 2000: C1f.). 根据Fehr和他的合作者们的观点,在面对观察到的“对于纯粹自利行为的偏离”现象时如果允许个体不只关注自己的福利,而且允许他们的行为受到对不公平的反感情绪以及对“互惠性公正”的关注的影响,那么理性选择范式的解释力就可以得到恢复。

不过,对于不公平的反感以及公正偏好情绪所扮演的作用,很多人对Fehr及其合作者们的看法并不认同。例如,有人质疑,在最后通牒游戏实验中,是否真的是对于公正的考虑导致了提议者的‘慷慨’?或者相反,是提议者对于响应者拒绝接受小份额分配的预期导致了这种行为?[7] 而实际上,还存在基于更简单的假定的其他解释,例如个体根本就没有考虑公正或公平本身而只是他们自己的相对地位而已。[8]     

不管实验经济学家们自己在内部如何解决这样的解释冲突,但对本文来说我们最关心的是,是否道德偏好可以被合乎逻辑地视为个体效用函数中的一项而得到解释,如果是,那么在什么程度上它们在人类行为中扮演了其角色?当然,没有理由拒绝在一个宽泛的意义上谈论对于公正、公平、平等等的偏好,如果这仅仅意味着人们不只关心自己的利益,而还要考虑自己以及他人的行为是否符合普遍接受的‘公正’‘公平’或‘伦理的’标准的话。现在我们关心的是,是否这样的‘道德’偏好可以像‘通常的’对于金钱收益、可消费物品以及其他需求物的偏好一样对待。我认为,有一个关键的界限是必须划出的,这一点由肯尼斯·阿罗(1996: xiii)予以简洁地表述:“选择是对不同行为模式的选择,而偏好顺序是针对不同后果。”

    理性选择理论用一种严格的工具式的眼光看待个体行为,把它当作个体实现其目标的工具或手段。相应地,根据对预期结果的考虑个体在不同的行为模式之间做出选择。如果行为A预期产生的结果比采取其他行为的结果更好,理性选择理论则预测个体会选择行为A。在这样的理论框架中是没有对于行为本身的偏好的位置的。正是这个事实,我认为使得在理性选择框架内通过调整效用函数的内容以解释道德偏好不具有逻辑一致性。     

道德原则、公正或合理的标准等,典型地是关于行为本身的,而不是关于行为的结果的。[9]它们是行为规范,要求人们必须以合理的、公正的或伦理的方式行事。它们告诉人们不能偷盗、欺骗、必须信守承诺等。他们典型地关心的不是个体想获得什么,而是以什么样的方式获得他们所欲求的。如果‘道德偏好’这个概念要有任何意义的话,我的观点是,它只能用来指对于以道德的方式行事的一种偏好,也就是说,与行为的道德规范相一致。换句话讲,道德偏好如果是什么的话,它只能是对于有关行为模式的偏好,而不是对于行为结果的偏好。

在人类的决策中扮演重要角色的除了对于行为结果的偏好外,还存在着另外一种对于偏好,即:对于特定行为本身的偏好,这个事实当然并没有完全被经济学家们所忽视。例如Bruno S. Frey就在多处贡献中强调了“内在驱动”[10]以及“程序效用”[11],它们都与这个问题密切相关。不过,就我所知,对于这个事实,即:解释对于特定行为本身的偏好需要一种从理性选择到规则遵循行为理论的视角转换,并没有受到太多的关注。

 

 

2. 对于行为的偏好与规则遵循行为

之所以使用‘道德偏好’概念来解释‘不规则行为’的实验经济学家没有意识到从理性选择到规则遵循之间存在着某种视角的转换,我想,原因在于他们倾向于模糊关心他人的偏好(other-regarding preferences同道德偏好之间的差别。但是实际上,认为个体不仅从自身利益的角度而且从他人利益的角度对行为的后果进行评估,与认为个体受道德规则或公正的原则的驱动而行事之间存在着重大的区别。认为个体的‘对于结果的主观评价不是纯粹的经济评价’是一回事,在这种情况下“非自利的动机”可以通过明确他们的效用函数得以解释,但是认为个体有“奖励他人合作性的、规则遵循行为以及对他人违反规则的行为施加制裁的倾向”又是另外一回事。(ibid.: 785).[12] 必须区分这两种说法,“我们像对待个人效用函数中货币和私人物品一样对待利他偏好”(Gintis and Khurana 2006:11) “性格优点”如诚实、公正等可以被包括进个人的效用函数中与其他欲求的目标相权衡。(ibid.: 18).[13]

将个体用效用函数表示、并用它来解释人类行为的理性选择理论其关注点在单个的选择行为,并且根据行为的预期结果对其进行解释。[14]这样理性选择视角单独看待每一个行为,并且对其进行纯粹的工具式解释,把它当作是实现欲求目标的手段。每一次个体都被认为在可行的选择集中选择预期能够导致最好结果的选择。确实,理性选择理论可以允许‘利它的’或‘关心他人’的偏好被解释为对于结果的偏好。在这种情况下,理性最大化解释的基本逻辑根本未受到触动,如果个体被认为根据行为如何影响不仅是他们自己的福利也影响他人的福利来判断其行为的预期后果的效用的话。当然,现实是否如此取决于经验判断。不过,有一点是明确的,即:以纯粹工具式的眼光看待个体的理性最大化行为在逻辑上不允许个体根据对于结果的偏好以外其他的对于行为本身的选择标准。但这种对于行为本身的标准或者偏好,不可避免地,或者是隐含地,会被调动起来,当“性格优点”或“行为倾向性”被认为引导人类行为,因为“性格优点”以及“行为倾向性”的意思就在于个体不会对在特定情形下不同行动方案预计产生的不同后果做出反应,而仅根据在所处的环境中预设的(preconceived)关于什么样的行为是伦理上要求的或者合适的观念或标准行事。[15]而根据预设的标准行事,就等同于规则遵循行为,因为行为规则可以以“如果-那么”式的指令表示,其中“如果”中的成分说明行动的条件类型,而“那么”中的成分说明应该做出什么样的行为反应。(Vanberg 2002a: 16)相应地,说一个人的行为受到其对于行为偏好的引导相当于说他以规则遵循的方式行事。.

当个体有遵循规则的行为倾向时,他们通常会从遵循或者违背该行为倾向中产生情绪反应。[16]例如,当他们‘偏离’有关行为规则时,他们很可能感觉不舒服。由于这些情绪反应有点像个体在做出选择时考虑的其他行为后果,你可能会认为行为倾向也可以作为个体效用函数中的组成部分而由理性选择理论加以解释。不过,这样的想法是错误的,因为个体遵守规则的倾向性其实质就在于他在某些类型的条件下以某种特定的方式行事而根本不考虑在每一情形中这样做的预期结果。确实,个体可能不时地会故意不按照他们的规则遵循习惯行事,把由于违背规则而产生的利益增进看得比由此导致的良心谴责看得更重。并且确实有这样的情况,个体的规则遵循行为是其理性算计的结果,因为他认为违背规则带来的利益不足以弥补其良心所受到的谴责。但是这些恰恰是个体从规则遵循的行为模式转向条件性的、个案式的选择模式的例子,它们不能代表‘标准’的规则遵循行为的事例。

 

3. 森对‘同情心’和‘信诺’的讨论

 

在多处贡献中森都论及到了我们这里的议题,因此有必要关注一下他的论点。在谈到如何修正理性选择模型以解释观察到的与理性自利假设不一致的现象时,森提出,应该区分对同情心(sympathy)和对信诺(commitment)的解释。根据他的观点,同情心可以毫无困难地在理性选择框架中得以说明,只需要将自利的概念范畴加以扩展就可以了,“自利并不意味着一定要求个体是自我中心的,因为个体也可以从对他人喜乐和痛苦的理解中获得快乐”。(Sen 2002a: 31).不仅对他人的关心可以很容易地“在有关个体的效用函数中”(ibid)被接纳,对于个体欲求的任何种类的‘目标’或‘价值’,森争辩到,也可以在理性选择框架中得以解释,如果‘理性选择’最低限度地被定义为最大化某种事物。因此,他坚持认为,同情心截然不同于信诺。[17].

虽然我们的日常经常以及许多经验研究都“表明信诺行为有其自己的范围”(Sen 2002a:9),但它不能由标准的理性选择理论予以解释,即使是该理论的最低限度版本。[18]森自己对于如何解释信诺行为(committed behavior)的建议是,我们必须放松“基于自我目标的选择(self-goal choice)”这个假定,即:个体的选择仅反映他自己的目标,并且允许对私人目标的追求“与对他人目标的考虑相妥协”(Sen 2002c: 215)。评论者如Philip Pettit批评森的建议是非常不现实的。[19]确实,很难看出在什么意义上人类选择可以不是-用森的话讲-“基于自我目标的选择”。[20]不过,如果重新用另外一种方式说明“信诺行为”的性质,也就是说,基于对于结果的偏好和对于行为的偏好的区分,并且注意到对于行为的偏好与规则遵循行为之间的密切联系,那么,蕴涵在森所提出的不同于“基于自我目标的选择”这个概念中的内在困难就可以避免。这样的‘重新表述’实际上森(2002c: 214)自己也是接受的,因为他曾提到在信诺行为中“违背基于自我目标的选择”可能“产生于对追求自己目标所设定的自我限制 (而愿意,如遵循特定的行为规则)。”[21]显然,这是一种规则遵循的信诺,它在森看来,比起关心他人的偏好或者非自我的福利目标或价值来,对标准的理性选择理论构成了“更严重的”挑战。(Sen 1973: 249ff.) 接受“特定的行为规则作为义务性行为的一部分”,在森看来,“不是在每一次都问我能从中得到什么,我的目标怎样才能以这样的方式得以推进的问题,而是理所当然地采取某些行为模式的问题。”[22]

正像森猜想的那样,实际上正是现实世界中人类以规则遵循者的方式行事而不是像标准理性选择理论中的目标最大化者那样行事这样一个事实,使得人们可以实现许多合作的相互利益,而这样的利益对于策略性地理性最大化者是不可能的。在囚徒困境所描绘的策略性的相互依存性条件下,森(1973: 250)认为,“正是道德规则传统上发挥重要作用的情形。囚徒困境类型的情形在我们的生活中会以各种方式出现,而一些传统的关于良好行为的规则要求个体暂时中止理性算计。”[23]规则遵循行为与对于行为的偏好而不是对于结果的偏好有关,森是明确地意识到的,当他(2002b: 191f.)说到:“这个问题同亚当·斯密的论点,即:许多行为规则性可以通过理解人们对于行为的态度而不是对于最终结果的态度而更好地解释。类似地康德在社会伦理学中赋予了‘绝对命令’以中心的位置……虽然斯密和康德的推理都是规范性的而非描述性的,但他们的分析是密切联系的,因为都把实际的行为理解成是部分地基于规则的。行为分析通过KS)而不仅仅是通过一个‘什么都考虑进来’的泛偏好排序把实际选择的过程包括进来。”[24]

 

4. 规则的理性与道德偏好的‘理性’

 

在哈耶克的工作中一个中心的主题就是,我们知识和理性的局限性要求我们遵循规则而不是在每个具体情况中都斟酌性地进行决策。他认为,“规则遵循现象的全部基础”在于我们“对那些决定我们行为后果的大多数具体条件无法避免的无知”

 (Hayek 1976:20).[25]本着同样的精神R. Heiner给出了为什么‘不完美的’个体,也就是不具有完备知道和完全理性能力的个体,可以从遵循规则中而不是从个案式的最大化决策中获益的充分论证。[26] 对完美个体-也就是在具体情形中都能够无差错地决策的个体-来说,进行个案式的最大化决策显然是最好的策略。但对于不完美的个体而言,相反,遵循规则可能会更好,即便有时遵循规则会导致不如最优结果(也就是具有完美理性的个体可以实现的结果)的结果。显然,对于不完美个体,其规则遵循行为的合理性在于这两方面的比较:一方面,他采取个案式的最大化策略会导致的犯错规律,另一方面,他遵循特定的规则可能导致的错失机会的概率。第一种风险是个体能力的函数,包括个体对于不同的行为可能导致的结果的推测是否正确、可靠,他对于相关环境条件的认识是否全面以及他是否能够正确地计算相关的收益和损失等。[27] 第二种风险是个体所依赖的行事规则的质量的函数。它取决于这些规则对个体所在的环境中的频发事件的适应程度,以及在新的选择环境中它们是否能够使个体容易抓住有关线索以便应用新的规则。[28]

   哈耶克和Heiner将我们的注意力集中到事实上的和猜想性质的知识在人类决策中的作用,这个作用完全被理性选择理论所忽视,该理论把个体模型化为效用函数并且声称个体在任何特定的选择环境中的行为都可以通过其效用函数被预测。对这样的理论来说,只有两种选择,要么必须假定所有个体,包括作为分析者的经济学家,都具有同样的(完美)事实知识和猜想性质的知识,要么就必须牺牲掉最大化范式颇具欺骗性的简单性优点,而允许不同个体在所拥有知识以及“思维模型”上 的差别,从而容纳有关解释的各种复杂细节,如个体到底希望获取什么,他们是如何根据其知道的和其相信的行事的等等。

确实,所有行为,不管理性选择还是规则遵循行为都一定是受到个体所在环境的知识的引导。但是,在理性选择的情形下对于个体明示知识的需要,非常不同于在规则遵循行为中对于同样知识的需要。理性选择是针对特定的环境做出反应,需要考虑在可能的各种选择中所有潜在的相关信息,它需要个体能够对所有可能选择的后果进行预测,并算计相关的成本收益。在复杂的环境中这显然是非常困难的任务,在很多时候对于一般人来说是超出其能力范围的。规则遵循,相反,是关于个体如何在特定类型的条件下做出特定类型的行为反应。它要求个体能够对他所面对的环境进行归类,并且知道在给定类型的环境下什么样的行为是合适的。这样的规则它本身就体现了个体所在环境中对于相关状况的‘知识’,这种知识不需要个体主动地去掌握。正是因为个体能够从隐含在合适的规则中的‘智慧’而获益,相对于个案式决策,规则遵循行为大大降低了对于个体明示知识和认知能力的需求。

认识到生活在真实世界中的‘不完美’个体遵循规则行事可能比个案式的斟酌决策过得更好,这个事实要求我们更宽泛地理解人类理性,而不是像传统的理性选择理论那样狭隘地看待它。传统理性选择理论把注意力集中在单一行为上只能根据个体的目标函数以及特定决策环境中的具体因素而判断个体行为是否是理性的,也就是说,是否是个体为实现他想实现的目标而采取了最好的手段。在这个意义上,一个行为只要不是“最好的手段”就不能认为是‘理性的’行为。通过把分析焦点从单一行为转向行为规则的层次,哈耶克和Heiner使我们认识到,规则遵循在这个意义上是‘理性的’,即:它能够比易犯错的个案式斟酌决策模型在整体上导致更好的结果模式,即便有时它需要采取在标准的理性选择理论的意义上并不是‘理性的’行为。 [29]

如前所述,规则遵循行为是否能够在事实上导向比个案式的、斟酌决策更‘好’的结果模式,当然取决于规则的‘质量’。这使人不得不思考,个体是如何采纳有关规则的,他们又是如何选择‘好’的规则,也就是能够使他们过得更好的规则。很明显,而且人们也经常注意到,个体并不是像选择不同的行为那样选择采纳某种规则。个体不能通过行为学习获得规则遵循的习性,而且他们可能甚至故意地采取措施以便提升其学会获得某种所希望禀持的习性的可能性。这种习性在这种意义上可以被看作是对于某种行为的偏好,即:他们使个体在某些类型的环境中倾向于以某种特殊的方式行事,多少不对其他可能的行动方案在具体的情况下可能带来的成本收益进行算计。[30]

特别地,个体受‘道德偏好’的影响是否‘理性’-也就是说个体倾向于遵循道德规则行事-取决于规则的性质以及规则运用的环境的性质。不过,历史记录以及日常经验提供了丰富的证据表明,很多时候人类社会生活条件经常是这样的,在其中对于大多数人-即便不是对所有人来说-采纳道德偏好是‘理性的’。[31]就像其他规则一样,遵循‘道德规则’在这个意义上是‘理性的’,即:它能够比采取其他的办法更能够增进个体的利益,即便在一些特殊的情形下导致的结果并不那么好。不过,由于个体缺乏这样的能力识别哪些属于这样的特殊情况,对不完美的个体来说遵循规则总体上还是会比较好。[32]

与理性选择理论相同,‘理性的’规则遵循理论也是采取了一种‘结果主义(consequentialist)’的视角看待人类行为,即:它同样假定人类行为最终是受到其收益的支配。它们的差别在于,理性选择理论认为单个行为是根据行为的预期结果而选择的,而规则遵循理论则认为引导个体行为的倾向性是受过去的收益经历而被塑造的。两种理论都假定,在一定意义上,人类行为是基于“对好处的算计(calculus of advantage)”的,不同的是理性选择理论把这种算计放在单个行为的层次上,而规则遵循理论坚持认为,尽管人类确实是在特定的个别情形中进行决策,但他们的行为也受到行为倾向性的影响,而这种行为倾向性是在行为规则这个层次上基于“对好处的算计”而采取的。[33]

    说行为倾向是基于“对好处的算计”,当然并不意味着它们是有意识的算计的产物。它只是说,行为倾向形成的过程一定包括了某种‘记录方法’,它记录了在不同类型的环境中不同的行为模式的相对效果,也就是说,它们在多大程度上有助于个体在其所在的环境中解决频发问题。这种‘记录的方法’可以被认为存在于-并且,相应地有必要在理论上使其明确-三个层次,生物进化的层次,文化演化的层次以及个体学习的层次。在这三个层次的每一个中学习过程或者‘知识积累’都基于同样的原则-试错淘汰、变异以及选择性保留-而发生,虽然在各个层次中具体运作的模式可能很不相同。(Campbell 1987).在生物进化的过程中会有基于基因的行为倾向或行为程序形成,我们称之为‘人性’。[34]文化进化则塑造社会性的传统和行为规则,我们称之为‘人类文化’。(Vanberg 1994a) 而个体在其生命周期中的学习过程,既是基于其与生俱来的基因遗传,也受到其所在的社会环境所塑造,同时该学习过程使得个体的行为倾向库得以形成。(Witt 1987).

   接下来本文的焦点是在‘记录的方法’上。‘记录的方法’在个体行为学习的层面上起作用,尤其是通过对于个体情绪的影响而影响个体的学习行为。

 

5. 规则遵循、道德偏好与情绪

   理性与情绪之间的关系近来除了在经济学中(Damasio 1994)在心理学和神经科学中(Frank 1988; Elster 1996, 1998; Loewenstein 2000; van Winden 2001;Bosman, Sutter and van Winden 2005)也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许多假设被提出来以说明情绪会如何对清醒的、审慎的行为产生影响,或者,会使个体比其进行完全理性算计能够更成功。[35] 试图把情绪因素考虑进理性选择框架的经济学家通常把情绪看作“可以像产生于物质报酬的满足感一样进入效用函数的心理成本或收益” (Elster 1998: 64)[36] 对于是否可以把情绪模型化为效用函数中的成分,使其与对于结果的其他‘普通的’偏好相权衡,这一点实际上是受到争议的(Bosman, Sutter and van Winden 2005: 408)Bosman等提到了J. Elster (1998: 73) 说的“情绪的双重角色(dual role of emotions”。按照Elster (ibid.)的说法,情绪的双重角色“不能被减化成仅对理性选择的回报参数产生影响。”需要被解释的是它们对于“影响不仅是(选择的)回报而且选择本身的影响” (ibid.),也就是说,它们作为“行为倾向(action tendencie)”的角色,而不是作为选择之后果的成本或收益。[37]类似地,Bosman, Suttervan Winden (2005: 412)争辩到:“情绪可以根据行为的倾向性来定义,是一种要贯彻执行特定的行为模式或者坚持不做出某种行动的驱动力。”[38]Loewenstein (2000: 428)认为,情绪经常作为一种“应该采取或者不采取特定的行为时的感受”而被经历到,是一种很可能与基于对“行为的预期后果的分析”所要求采取的行动相冲突的感受。

   我认为,情绪作为‘行为倾向’可以被系统地被理解,并清楚地同它们作为效用函数中的成本和收益的角色区分开来,如果把它们解释成对于行为的偏好,也就是说,作为驱使个体采取某种行动或抑制他采取某种行动的内在力量。在这个意义理解,情绪可以说明个体在特定类型的情形中倾向于遵循某种特定行为规则的‘强度’。形象地讲,它们是‘流通币’,根据它‘对好处的算计’在行为规则的层面上运作。

   情绪反映了个体多么忠诚地遵循规则行事而不是根据具体场景中的利益得失而机会主义地行事。尽管John H.Holland并没有从情绪的角度讨论这个问题,[39]在其基于规则的适应性个体理论中他谈到了‘规则的力度(strength of rules)’问题,也就是它们对于行为引导的力量,这也可以用于说明情绪在促使个体遵循规则中的作用,即便在那种存在相反的激励因素的场景中。Holland的适应性规则遵循行为理论以及他设计来模型化规则遵循的学习过程的计算机模拟程序其核心在于其提出的适应性个体(adaptive agents概念,指的是,能够运用过去经历来改变其行为的个体装备有一个规则库,这些规则库中的规则“随着经验的积累” (Holland 1995: 10)它们调整得来适应于所在环境中的各种情况。这种适应性源自于变异以及根据结果进行选择的过程。为了系统性地筛选出‘好的’并淘汰掉‘差的’规则,一个反馈机制或者记录机制必须存在,以便给予那些有助于个体在其环境中成功地生存的行为实践分数奖励。

   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分配奖励分数的办法必须给予那些自身并不能带来直接回报的行为实践合适的分数奖励。这种行为实践虽然自身不能带来直接的回报,但它为最终会带来直接回报的行为链条做好铺垫。[40] 这一点,显然对于典型地不能产生直接回报的道德实践来说,具有特别的相关性。在Holland的计算机模拟中奖励分配作为一种机制而被模型化,被称为“bucket brigade algorithm” (Holland 1995: 56; 1992: 176ff.)。这种机制多少像市场中奖励或回报的分配机制一样运作,其中,只有最后的卖者得到‘最终回报’,也就是消费者支付的价格,但是,在消费市场上得到的收益会沿着生产链条向后转移到最终产品的生产者、最终产品的投入品的生产者以及生产投入品的投入品的生产者等等。

   我猜想,情绪和行为倾向形成的过程一定是基于类似于Holland“bucket brigade algorithm”那样的‘奖励分配’机制而运作的,其中与特定的行为实践相联的情绪力度-或者以某种特定方式行事的倾向性强度-反映了在个体过去的行为历史中分配给不同行为实践的‘分数’。当然到底在实际中这样的‘奖励分配(credit assignment)’如何运作,这并不是当前要关注的问题。[41]不过,这里指出这一点就足够了:上面的视角提供了对于行为中‘伦理’因素角色的一种解释,它比像Fehr及其他人提出的把情绪当作个体效用函数中的普通偏好包括进来的做法更具有逻辑一致性。

   就像所有对于行为或者行为倾向性的偏好一样,道德偏好也是学习过程-包括生物的和文化的进化过程-的产物,[42]其中不同行为实践对于促进个体福利的能力的经验随着个体对于不同行为实践的情感依附(emotional attachment)而被积累和提炼。个体的道德倾向或偏好的强度,如果这样理解的话,是其过去学习历史的函数,也就是说,他通过过去直接的或间接的关于不同的行为实践在其所在环境中会带来什么样的回报的经验而学到的。相应地,个体的道德偏好差异不一定反应了个体对于结果的不同偏好,就像Fehr及其他人所认为的那样,而是相反,反映了个体不自觉地持有的理论的差异,这些理论他们不一定意识到了,但已被渗入他们的行为倾向中,这些行为倾向是其过去学习经历的结果,它们能够比较好地服务于个体的利益。

   如果比较被实验者在最初版本的最后通牒实验中的行为同他们在修正版本中的行为时,其中被实验者在被象征性地分派的任务中决定谁是提议者、谁是响应者(Smith 1998: 12ff.),就可以意识到,道德倾向作为对于行为的而不是结果的偏好可以很好地解释在最后通牒游戏中观察到的‘行为不规则’现象。提议者在修正版本中-其中他们(被认为)因为在被分派的角色中表现得更好而‘赢得’了他们的角色-相对于在最初的版本中非常不慷慨地对‘饼’进行切分,而响应者愿意接受更小的份额,这个事实用个体对于不平等结果的反感很难予以解释。而如果假定个体行为受到一定的行为倾向引导,该行为倾向使个体能够将两种实验场景区分为两种不同的问题场景,各自对应不同的行为模式,那么,这就很容易得到解释。

    最初的实验可以归入这一类,其中收益的分配是纯粹是基于运气,在这种情形下被实验者可能学会了采用更慷慨的分配规则,而对于修正版本的实验,被实验者可能把它归入另外一类,其中,收益是基于能力而产生的,相应地根据个体贡献的多少进行分配被认为是合适的分配规则。事实上,演化心理学家如L. Cosmides J. Tooby已经指出,这种行为倾向很可能已经被植入我们的遗传基因中,因为食物分享曾是我们祖先在长期的演进历史中所必须面对的标准问题,我们有理由认为人类头脑演化得来包括一个专门的解决分享性质的问题的模块,它基于所分享的收益主要是运气还是努力的结果而诱发不同的行为倾向。[43]不管生物演化是否确实产生了如L. Cosmides J. Tooby所猜想的问题解决模块,有一点是非常可能的,那就是,学习过程本身就可能产生那样的行为倾向性,因为这些行为倾向性提供了如何解决两种不同性质的分享问题的普遍性指导。对于这样的行为倾向性-不管它是基于基因的还是学习到的-的证据,在人类学家关于食物分享的报告(Ridley1996: 89ff.)里以及实验室的实验中都可以找到。后者表明,非常普遍地,“在个体自身劳动成果受到威胁的情况下(个体付出了劳动),其行为会表现得非常不同于如果实验者分配给他的预算受到威胁的情形(个体没有付出劳动)。”(Bosman, Sutter and von Winden 2005: 407),并且基于所得收益是自己‘挣的’还是纯粹基于运气而得,他们对于他人的态度也会非常不一样。

当然,个体存在着道德偏好或具有规则遵循倾向性,这并不意味着他就对所面对的决策环境的整体激励结构完全不当回事,而仅对那些使他可以对特定问题场景进行归类的‘线索’做出反应。即便人类行为,包括道德行为,在很大程度上是‘常规化的(routinized )’,也就是说,大多数我们的日常行为都是半机械性的而不牵涉任何有意识的斟酌考虑,实际上我们也没有完全‘切断(switch-off)’我们的理性算计能力;只要不寻常的选择场景出现我们就可能使这种能力得以激活。[44]情绪的‘作用’,也就是它们的‘演化机理(evolutionary rationale)’,我认为,正在于当在特定情景下反向性激励因素出现时它可以‘稳定’人类的遵循规则倾向性。[45]

在这样的情形中个体经历的冲突并不是像Fehr等人所认为的那样,是效用函数中不同成分之间的权衡问题(这些人把对于公正、公平等的考虑当作是对于结果的偏好),[46] 相反,它是个体对于按照特定规则行事的偏好同他对于结果的偏好之间的冲突,前者被前面讨论过的‘记录机制’识别为个体处理其所面对的频发问题最有效的行事规则,后者告诉个体在他所处的场景中可能偏离道德规则行事可以获得他所偏好的结果。冲突的激烈程度一方面取决于个体‘道德情感’的强度,另一方面取决于违反道德规则产生的结果的吸引力。[47]

   前面谈到的情绪对于‘稳定’规则遵循行为的作用已由Robert Frank (1988)在“情绪作为信诺装置(emotions as commitment devices)”的标题下细致地讨论过。该表述强调了这样一个事实,有了这种装置情绪有助于个体以比机会主义地进行理性算计更有利于其长远利益的方式行事。[48]按照Frank (1988:7)的说法:“情绪经常使我们倾向于以与我们的短期利益相悖的方式行事,而这可以成为一种优势。” 在对他提出的“信诺模型”进行总结时,Frank (ibid.: 258f.)讲到:“信诺模型是建构一个非机会主义行为理论尝试性的第一步。通过接受物质激励最终主导人类行为这个基本的前提,它用自己的语言挑战了人性的自利模型……导致人们以似乎不理性的方式行事的情绪因素因此间接地导向了更好的物质福利。以这样的标准看,信诺模型与其说是对自利模型的否定,不如说是对它的有益修补。在不抛弃基本的物质主义框架的前提下,它表明了人性中高贵的一面怎么可能自行出现并得以繁荣。”[49]

 

6.结论

   为了应对行为学上的证据对于自利的、理性经济人标准模型普遍有效性的挑战,一些经济学家们已经开始严肃地思考如何修正该模型以容纳观察到的‘反常现象’。不过,他们的努力主要集中于理性选择模型两个成分中的一个,即:自利假定,而很少考虑对其中的理性假定进行修正。很显然,经济学家们普遍认为,放弃自利假定而使效用函数更具灵活性比放弃个体都是理性最大化者假定更容易。这种特别的不对称性其背后的原因很可能在于,如果仅仅是重新界定效用函数的内容的话,他们可以继续使用已经习惯了的建模技巧,那些自瓦尔拉斯和杰文斯以来就与最大化逻辑内在地绑在一起的技巧。

   在本文中我论述了为什么集中于效用函数的内容实际上是在错误的方向试图解决问题。真正需要修正的,我认为,并不是自利假定,而是个体在追求他们自己的利益时总是个案式地根据行为在特定场景中的预期后果而进行最大化决策。我提出,人类行为的许多方面可以得到更一致和更令人信服的说明,如果认识到人类行为除了会受到其对于行为结果的偏好影响外,还会受到其对于行为本身偏好的影响。并且我还讨论了对于行为的偏好这个概念如何与规则遵循行为,尤其是,与道德偏好相连,以及情绪在道德行为中的作用。我没有讨论什么使道德偏好同其他的行为倾向性有所区分这个问题,以及哪些因素使生物进化、文化进化以及个体学习倾向于使‘道德规则’在各种规则中有资格成为道德规则。我也没有讨论在什么条件下个体多少会更可能获得道德偏好,以及在什么条件下道德规则可能在社会群体中获得有效的认可。讨论这些问题需要不止一篇文章的篇幅。[50]不过,大致上可以认为,被普遍归入‘道德规则’的那些规则,不管是在日常生活中还是在学术话语中,都倾向于是这样的规则,即:它有助于所在的群体解决囚徒困境类型的问题。在其他地方(Vanberg 2002b)我曾提出,这样的规则可以认为是有利于有关个体共同的宪政利益的,有关个体同意把它作为获得相互利益的手段。[51] 道德规则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被看作是有助于所有各方共同利益、但在具体的行动情景中存在偏离它行事的激励的规则。一个群体或社会从合作中获得相互增益的能力就取决于它是否有能力采纳那些有助于其成员的共同宪政利益的规则,以及是否有能力创造相关条件,使个体获得遵守这样的规则的道德倾向或习性。

 



[1](2002a: 22f.):“把理性等同于自利的这种做法在经济学中非常普遍。…这种把理性狭隘地看作是对自我利益的明智追求的做法极大地影响了现代经济学思想。不仅这些假定在经济学中被广泛运用,而且现代经济学中的许多中心定理(如阿罗-德布鲁定理)也很依赖于它。”:

[2]瓦尔拉斯(1054: 256):“在我们的理论中每个交易者被假定根据自己的喜好决定自己的效用或者需求曲线。一旦这些曲线被确定,我们表明在绝对自由竞争的假想条件下价格如何由他们决定。”-在谈及V. Pareto的文章“数理经济学”(International Economic Papers, Nr. 5, 1955:. 61) 时,Georgescu-Roegen(1971: 343)说:“就像Pareto明确地宣称的那样,一旦我们已经确定了个体手中掌握的手段,并且获悉了其偏好,……个体就消失了。’”Georgescu-Roegen (ibid.)评论到:“个体于是被化约函数Φi (x)的一个小标。”

[3] 对于“与理性选择的新古典模型冲突”的研究发现,参见,如McFadden (2005: 12ff.)

[4](2002a: 24):“反映‘修正主义精神’的理性选择理论的一个定义是由C.Biechieri (2004: 183)给出的:‘理性选择理论的中心假定是,决策者根据其偏好在可能的各种行动方案中选择最好的行动。偏好的内容是不受限制的。个体的偏好可以是自私的或利他的,自我否定的或甚至受虐性的。偏好反映价值观和行为习性,它们超出理性可以说明的范畴。需要的只是偏好是性状良好的因此可以满足特定的形式化条件……如果偏好是性状良好的,他们可以由效用函数表示,而理性则意味着最大化效用函数,或者为效用函数找到最大值。’”

[5]Kliemt (2005: 207):“为了适应有关发现结果,他们争辩到,效用函数不一定是基于物质的、尤其是货币回报而可以基于更复杂的动机。重要的是行为可以被描述为似乎个体会最大化某效用函数或其他不管什么能够代表他们给定偏好的东西。

[6]最初的实验见W. Güth, R. SchmittbergerB. Schwarze 1982。实验包括两个被实验者,其中一个是‘提议者’,由实验者为其提供一定量的金钱让他在他自己和第二被实验者,也就是‘响应者’之间分配。如果响应者接受提议者分配给他的数目,两个都可得到相应的数目。如果响应者拒绝,两者什么都得不到。

[7]Elster (1998: 68f.):在对最后通牒游戏的最初研究中人们经常争辩到,游戏者之所以偏离自利行为模式是因为他们受到对于公正的考虑的驱动。后来的实验基本上排除了这种解释。在独裁者游戏中,其中第二个游戏者根本没有选择,第一个游戏者通常不是那么慷慨(Roth 1995: 270)。相反,之所以第一个游戏者表现得比较慷慨,是因为他对于第二个游戏者宁愿什么都没有而不愿意接受小份额的分配的预期-就像BoltenOckenfels’ 提到的“响应者关心平等”(BoltenOckenfels [2000: 169]:“提议者可能关心平等(他们确实在独裁者游戏中有所给予),但似乎是响应者对平等的关注决定了游戏的结果。) 所表明的那样,,提议者基于对响应者不愿意接受小份额分配的预期而行事,意味着提议者并没有期望对方会像理性选择理论预期的那样行事,也就是说宁愿接受一个小的分配额而不是0分配。这就是说,最后通牒游戏中的被实验者显然不是像标准经济模型中的人那样行事。并且不依据该模型行事对他们来说是审慎的,因为如果他们那样做了反而会对他们不利。就像Hartmut Kliemt (2005:211)说的:“最后通牒游戏中的提议者通常会什么都得不到而付出很大的代价。”

[8]BoltenOckenfels认为个体最大化一个包括他们自己收益以及他们“相对收益份额”的“动机函数”(2000: 171)。他们是这样论证的(ibid.: 189):“不少研究都发现人们愿意做出少量牺牲以维护平均主义。同样的实验对这样的观念提出了怀疑,即:人们像一个纯粹的非自利的利他主义者一样关注收益分布。人们看起来是自我中心的,但以一种不同于有关理论预测的方式这样子。”

[9]这并不是说道德原则就不关心结果。不过,就它们的典型表述而言,它们是不关心结果本身而是关心个体应该如何去获得有关结果。

[10]B.S. FreyF. Oberholzer-Gee (1997: 746):“人类行为受到外在的和内在的动机影响。前者基于外部因素驱动。特别是,个体遵循普遍的需求法则。内在动机,相反,与个体采取某种行动仅仅是因为他喜欢这样做或者因为个体从履行其职责中获得了某种满足相关。”

[11]B.S. Frey, Benz Stutzer (2004: 377):“效用的经济概念是结果导向的。”(Ibid.: 379):“程序效用,相反,意味着还有超越反映在传统的经济效用函数中的工具性产出之外的东西存在。人们可能对于工具性结果如何产生出来的有特殊的偏好。这些对于过程的偏好产生程序效用。”

[12] 也参见Fehr Fischbacher (2003: 786).

[13]GintisKhurana (2006: 17) 认识到有必要做这样的区分当他们说:“性格优点一方面能够促进合作和提升社会效率,同时也是伦理上可欲的行为规则性,个体对它们本身也看重。性格优点包括诚实、可信、信守承诺以及公正。不像那些关心他人的偏好如互惠心和同情,这些性格优点并不基于对所交往的人的关心而起作用。个体在其交易中是诚实的因为这是一种他希望的事物状态,而不是因为他对与之交易的人有特殊的关爱。”不过,他们仍然坚持(ibid.: 78):“你可能会将诚实以及其他性格优点当作个体可行行为集合中的自我设定约束,不过,更好的方法是将正直的状态包括进个体的效用函数中,与个体欲求的其他目标相权衡。在这个方面,性格优点与伦理的和宗教的偏好属于同一范畴,并且经常被认为是后者的一个子范畴。”

[14]就像H. Kliemt (2005: 205)提到的标准经济学理论中的‘理性主体’一样:他“根据选择的未来结果而机会主义地行事。行为规律性会出现,当且仅当个体所面对的激励以同样的方式反复地对其自身利益产生影响。但是他总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具体判断。……一旦未来看起来和过去不一样,他立即改变其行为以符合其利益。”

[15] 隐含在行为倾向性中的标准在个体面对的特定的选择场景中是‘预设的’或‘无条件的’。就个体的总体学习历史而言,它们是过去不同行为方式带来的结果的经历的产物。

[16] 情绪在规则遵循行为中的角色,下面我会论及(第五节)。

[17] (2002c: 214):“同情-包括冷漠,当情况相反时-指个体的福利受到他人状况的影响……而‘信诺却是要破除个体福利与行为选择之间的紧密联系。”

[18] (2005a: 8):“给予信诺行为一定的重视原因在于它能够帮助我们解释许多我们实际观察到的、而狭隘的理性选择理论格式所不能解释的行为模式。”

[19]就像Pettit (2005: 19)批评的那样,森认为“人们可以成为超出其自身目标的目标系统的执行者,这是非常不现实的,至少表面上是这样。”

[20]Pettit (2005: 19):“根据理性选择理论的最低限度版本,个体可以由最大化某物的行为予以表示,或者根据自己的目标行事,满足森所说的‘基于自我目标的选择’……理性选择理论的最低限度版本与常识接近。……认为我们可以是超出我们自己目标的目标系统的执行者,这肯定是成问题的。”

[21] 也参见森(2002a: 7):“个体的选择可能受到他人目标或行为规范的约束或影响……因此违背基于目标的选择(elf-goal choice)。”– Sen (2002c: 219f.):“对基于自我目标选择的拒绝反映了一种信诺行为,它不能由扩大所追求的目标的范围而得以说明。它要求从行为规范(它使个体系统地偏离基于目标的选择)出发来解释。……并且它与亚当·斯密讨论过的基于规则的行为有密切联系。”

[22] 森(2002b: 178):“但是,遵循规则……其背后的驱动力不一定是对于他人福利的考虑……,而仅仅是遵循已有的规则而已。”

[23](1973: 251):“假设囚徒困境中的每个犯人都不是按照上面描绘的理性算计方式行事,而是遵循不要让对方失望的信条,不管由此产生的后果是什么……选择不招供不是基于对自身福利的算计,而是基于暂时放弃理性算计的道德行为规范。

[24]对于记号K(S)”(2002b: 189f.)评论到:“实行某些超越对特定目标的追求的禁令性行为规则已有很长的历史。就像亚当·斯密说的那样,我们的行为选择经常反映一些‘普遍的规则’,它们要求避免实施某一类特定的行为。为了正式地表示这个意思我们可以考虑从给定的选择集S中(由外在限制所给定)根据一个全面的偏好排序的一种不同于最大化选择的结构。个体可能首先通过接受一个‘可行的’子集KS),反映自我强加的约束来限制选择集,然后在KS)中追求最大化结果M(K(S),R)

限制选择集。

[25] 理性主义的主张“人能够通过对所有可能行为方案后果的全盘评估成功地协调其行为,”不仅是“对于我们智力能力的一种繁复的假定,而且也完全误解了我们生活的这个世界的性质。” Hayek (1967: 90)

[26]最早的贡献者是Heiner 1983。对于Heiner1983以及其后来论文中的论点,更详细的讨论见, Vanberg 1983, sect.3.

[27] 完全理性假定认为个体具有无限能力。相应地,对这样的个体来说,个案式的最大化决策中的犯错率是0,这就使个体按照规则行事没有必要了。

[28] 规则通过筛选出个体所面临的选择场景中的某些方面而使他不用考虑‘任何事情无穷尽的复杂性’就可以知道如何行动。(Vanberg 1993: 181f.).

[29] 一个从个体的效用函数角度看不“理性的”行为完全可能是由“理性的”行为倾向性-或对行为的偏好-而引发的。这种行为倾向使个体在他所处的环境中能够成功地应对频发的问题类型。

[30] 遵循规则行事的倾向并不意味着完全不进行情景性算计(situational calculation),而是完全可能是基于对于其他行为模式的有意识考虑之后做出的选择。(更多的讨论见第4节)。

[31] 基于一个简单的计算机模拟竞赛Vanberg Congleton (1992)表明,在个体可以容易地避免与不喜欢的对象打交道的‘道德程序’中(该程序是这样定义的:个体总是与其打交道的他人合作,但是不与叛变者打交道),个体在囚徒困境游戏中表现得最好。

[32] 这个事实由勒纳在论及自由贸易“作为一种普遍规则”时的一句话简练地予以了描述(引自哈耶克1960: 428):“就像所有的普遍规则一样,始终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对于它们来说如果个体知道所有相关细节的信息以及有关的所有后果,不遵循规则会效果更好。但是并不能因为此就认为这个规则就是坏的,或者找理由不适用它,因为在通常情况下,没有人知道所有有关信息因此不知道什么样的具体情况可以作为特殊情况看待。”这种具有诱惑力的选择,既获得规则遵循的好处,同时还不放弃利用例外规则获益,并不存在。选择这种‘策略’实际上意味着回到个案式的机动性选择模式,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33]这里讨论的理性选择理论与规则遵循行为理论之间的对照与结果实现主义(actutilitarianism同规则功利主义(rule-utilitarianism)之间的对照相平行。

[34]CosmidesTooby (2000: 98ff.):“在古代像什么最合适吃,或者,他人的面部表情和他们的思维状态是什么关系等这样的信息加工问题经常出现。信息加工程序食物喜好与厌恶,或者从面部表情推断情绪的规则,要求一套而不是许多套设计特征,因为被保留下来的特征能够对这些信息加工问题进行最好的计算……自然选择会提取出那些对于任何组织来说无法觉察的统计关系。它通过检验随机产生的各种设计、其中每一种设计体现了关于世界结构的不同假设,并保留那些最成功的设计来实现这个目的。……那些最有效地利用了这些真实的但基因上无法观察的关系的设计比那些基于其他关系的设计会表现得更好。”

[35] 参见,如Elster 1998: 59ff.; CosmidesTooby 2000: 93ff.; Loewenstein 2000; van Winden 2001:

491f.

[36]Bosman, Sutter von Winden (2005: 208):“情绪在决策中的角色在经济学中越来越受到关注……标准的模型方法是把情绪作为效用函数中另外的(心理)成本或收益来处理。情绪与其他的物质回报在决策算计中被置于同样位置。”

[37] Elster (1998: 99) 提到情绪例如“嫉妒被解释更行为倾向比解释成行为的成本更好。” – Elster (1996: 1388):“大多数情绪都与一种特殊的行为倾向相连。”

[38] Bosman, Sutter van Winden (2005: 412) 在这里引用了N.H. Frijda’s (1986: 78)的话:“很明显,那么,行为倾向是一种程序,该程序在掌控行为和信息加工上有优先权。”

[39]Holland 1995, 1998. – 更详细的对于Holland使用的方法的讨论,见Vanberg (2004: 12ff.)

[40]Holland (1986: 16):“当系统从环境中因为一个特定的行为获得回报时奖励分配并不是特别困难-:系统仅需要强化在那时起作用的所有规则即可(一种调节)。当奖励必须分配给那些为后来导向最终回报的行为序列作好铺垫的早期行为规则时,问题比较困难。”

[41]就像Smith (2003: 469)说的那样:“大脑能够在离线状况下下意识地学习。”

[42](2002a: 25):“也存在这样一个难题,即:很可能宽泛的价值目标本身也是演进的结果而不是理性的事前选择的结果。”森(2002c:217):“就遵循‘习惯性’规则而不是毫不妥协地根据自己的目标进行最大化算计能够产生更好的结果而言,同样存在基于‘自然选择’说辞的论点支持这样的行为模式,导致它们的存活和稳定下来。……这是一种‘演化的’影响,其运作的方向完全不同于弗里德曼认为的利润最大化者才能生存这种机制起作用的方向。”

[43]CosmidesTooby (1994b: 108f.):“在不同的环境中个体从不同的分享规则中获益。例如,当个体粮草搜集的波动性比群体大时,在群体范围内分享食物就可以使波动性得到缓冲。实质上,个体此时以社会义务的的形式存储食物。”-食物分享作为一种形式的社会保险,就像CosmidesTooby认为的那样,典型地适用于运气对于获得它们起很大作用、并且其提供的食物量远远超过个体当前需求的大型猎物,而对于像草药或果实就不适合,因为其获取主要是劳动的结果,分享会导致达便车。把这用普遍的规则加以表述,CosmidesTooby (1994a: 331)写到:“这些机制在资源获取存在高波动性条件下使分享性规则有很大的吸引力,而当资源获取是劳动的结果而不是运气的结果时就不再具有吸引力了。”他们总结到(1994b: 110):“因为粮草搜集和分享是复杂的适应性问题,有长期的演化历史,很难不认为人类演化出解决这种问题的高度结构型的、范围特定的心理机制。”

[44] 就像Vernon Smith (2003: 468f.)说的那样:“由于我们对于社会系统的理论和思想过程牵涉到对理性的有意识运用,有必要时刻提醒我们自己人类行为处处都受到无意识的、机械的、神经心理系统的支配,使人们可以在不需要总是利用大脑最稀缺的资源-注意力和推理能力-的情况下有效地活动。这是大脑运作的一个重要的节约性特征。……任何不熟悉的行为或问题带来的挑战首先诱发大脑的搜寻,将心智中已知的与决策环境相关的信息传到大脑。一定的情景会诱发头脑的自我回溯式的试验性记忆(autobiographic experimental memory)。”

[45]Elster (1996: 1389):“社会规范作为对行为的禁令……不是结果导向的……并且受到内在情绪的支撑:。他们不同于工具理性的结果导向性禁令,目标行为之所以需要被执行是因为它是内在地合理的,并不是因为它是实现欲求目标的手段。”

[46]在讨论如何解释最后通牒实验中被实验者的行为时,情绪有时被作为解释变量,尽管通常并没有明确地承认它们作为对行为的偏好而不是对于结果的偏好的角色。例如,Camerer (2003: 44)说到了“在最后通牒游戏中表现明显的对于不公正的情绪反应”,并且注意到它“可以用于区分使得响应者拒绝的情绪(称之为‘愤怒’)与A由于感到B针对C做了什么不公正的事情而产生的情绪(称之为‘义愤’)。

[47]与道德偏好的冲突不仅可能源自于‘情景诱惑(situational temptations’,此时,对于结果的偏好要求个体偏离道德规则行事,这种冲突也可能源于不同的道德原则在特定的环境中要求采取不同的行为方式,并且个体对于不同行事规则的道德偏好之间存在着冲突。以一个著名的范例来说明:某人藏匿了一个无辜的逃犯,并且被询问该逃犯是否在他家。这里的冲突是,到底应该遵循实话的规则呢,还是应该遵循帮助处于危难的人的规则。

[48]类似的论述,见Hirshleifer 1987

[49]Ridley (1996: 132ff.) 报告了Frank以及其他人对情绪作为“信诺保证的精神装置”的贡献。

[50] 这些问题的某些方面,Vanberg 1987, 2002b; Vanberg and Buchanan 1988已有所讨论。

[51]基于同样的精神Sen (1973: 250)在说到行为的道德规则时说到:“在不同的社会环境中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为了应对不同的问题类型,有各种不同的行为规则被提出来,它们都试图在没有正式的社会契约的情况下产生似乎有社会契约存在的结果,这是它们共同的分析性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