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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標準差

費根堡(Arnold V. Feigenbaum)

交通大學研究生 蕭宇翔 整理

費根堡將品質定義為:「品質是在顧客要求之條件下,提供最好的產品或服務。」由於對於品質的卓越見識,使他在24歲時即已擔任奇異電器公司的高級品質專員,並於1961年出版全面品質管制(Total Quality Control)一書,書中詳述了他的品質理念。費根堡認為,品管觀念與作法應不只侷限於直接與生產有關之部門而已,凡整個生產系統內外部均應有品質觀念與作為,亦即公司內任何部門(包括高級管理者在內),均應做好其份內與產品品質有關之工作。例如,人事部門應負責甄選合格之作業員,或安排適當教育訓練,以提昇作業員之工作品質。高級管理者應提供適當之品檢設備,並建立品質政策及激勵措施,以促使員工重視品管。此種觀念即將品管之範圍,從狹隘之生產線擴大到全面,使產品品質作業更落實。

費根堡的全面品質管制概念如下:

    1. 全面品質管制是組織內致力於整合品質發展、維護與改進的系統,使工程、行銷、生產與服務能以最佳經濟水準執行功能。
    2. 品質管制的「管制」層面應涵蓋:設定品質標準、評鑑績效、採取矯正行動與規劃改進標準。
    3. 企業應發展一套以顧客導向為基礎的品質策略架構,才能兼顧較佳的品質和較低的成本。
      品質不應僅是技術的集合,而是全面性的整合。
    4. 對影響品質的所有因素以及在生產或服務過程中的每一個階段,都應實施品質管制。
      品質首重源流管理。
    5. 品質管制方案的核心思想在事前預防,而非事後矯正。
      影響品質的因素包括技術與人為,其中以人為因素較為重要。

以上的概念可以統稱為全面品質管制。其將所關注的範圍,由一般品質管制的活動,遍及至全公司任何其他與品質有關的功能活動。TQC按工作的性質可分為新產品設計管制、進料管制、產品管制與特殊製程研究等四類,茲說明如下:

    1. 新產品設計管制。在新產品設計階段,企業應訂定新產品所需要的成本標準、性能標準及可靠度,在正式生產前應消除或探求可能發生品質問題的根源。
    2. 進料管制。企業在進料檢驗時,應考量以最經濟的品質水準,接收及儲存符合品質規格要求的原物料。
    3. 產品管制。產品從生產開始起一直到服務結束止,任何可能不符規格的品質都應該在不合格品產生前,加以矯正或預防。
    4. 特殊製程研究。所謂的特殊製程,指的是產品在加工後,無法利用檢驗方法獲知其是否為良品的製程,由於品質檢驗對於此種製程無法發揮管制的功效,故管理者應針對特殊製程進行各種調查與試驗工作,以有效控制產品品質。

費根堡也對品質成本做了進一步的闡釋,他認為品質成本是衡量及尋求最佳品質管制活動的方法。歸納分析品質成本的分配狀況,可以衡量全面品質管制活動是否得宜。企業應藉增加少量的預防成本支出來減少失敗成本,使節省下來的品質成本變成公司的利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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