費根堡(Arnold V. Feigenbaum)
交通大學研究生 蕭宇翔 整理 |
費根堡將品質定義為:「品質是在顧客要求之條件下,提供最好的產品或服務。」由於對於品質的卓越見識,使他在24歲時即已擔任奇異電器公司的高級品質專員,並於1961年出版全面品質管制(Total Quality Control)一書,書中詳述了他的品質理念。費根堡認為,品管觀念與作法應不只侷限於直接與生產有關之部門而已,凡整個生產系統內外部均應有品質觀念與作為,亦即公司內任何部門(包括高級管理者在內),均應做好其份內與產品品質有關之工作。例如,人事部門應負責甄選合格之作業員,或安排適當教育訓練,以提昇作業員之工作品質。高級管理者應提供適當之品檢設備,並建立品質政策及激勵措施,以促使員工重視品管。此種觀念即將品管之範圍,從狹隘之生產線擴大到全面,使產品品質作業更落實。 費根堡的全面品質管制概念如下:
以上的概念可以統稱為全面品質管制。其將所關注的範圍,由一般品質管制的活動,遍及至全公司任何其他與品質有關的功能活動。TQC按工作的性質可分為新產品設計管制、進料管制、產品管制與特殊製程研究等四類,茲說明如下:
費根堡也對品質成本做了進一步的闡釋,他認為品質成本是衡量及尋求最佳品質管制活動的方法。歸納分析品質成本的分配狀況,可以衡量全面品質管制活動是否得宜。企業應藉增加少量的預防成本支出來減少失敗成本,使節省下來的品質成本變成公司的利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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