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D 流式細胞儀(Flow Cytometry)使用管理辦法

 

一、宗旨:

本流式細胞儀管理辦法之訂定主要在使本儀器能發揮最大使用效益並維護良好的狀態以供大家使用。

二、服務對象:

1.      本儀器之服務對象以本校師生、或校外教學及研究單位之研究人員為主(目前開放對象為本系師生)

2.      本儀器之使用須通過教育訓練方得使用。

三、使用預約:

1. 請在預定使用日1天前,繳交使用申請書至 BMES 622,俟通過申請後方能預約,校內分機 #34234

2. 經預約排定時間後,若因故未能使用,請務必事先告知取消。若經二次預約登記而未使用者,則停止使用權利三個月。

四、儀器使用之規定:

1.      本儀器皆以處理一般組織或細胞樣本為主,若須進行其他具感染性樣品實驗,須先與該儀器負責人討論。

2.      本儀器使用時,請依標準操作流程操作。

3.      儀器使用完後,請確實清理儀器之管路和清理操作台面,確實填寫儀器使用登記表並通知儀器負責人到場檢查

4.      儀器發生故障時,請儘速告知技術人員,勿自行拆裝儀器,並請將儀器故障情形,迅速告知該儀器技術操作員或管理者。

5.      請自備DVD 燒錄片,不提供 USB 存取(絕對禁止),存取所需之數據檔。

6.      因個人因素所造成之儀器損壞,請由個人負擔維修相關費用。

7.      絕對禁止帶手套操作電腦。

8.      請務必遵守儀器使用之規定,若經管理者發現三次違反者,將停止使用權利。

 

四、儀器操作地點:

 生醫工程與環境科學系系館六樓

 BMES 612 研究室
五、收費標準:

為確保本儀器最佳服務品質,以及增加其有效使用年限,使用本儀器之單位需分擔本儀器使用之耗材、維修、及操作人員服務所需之費用。配合教學研究計畫之使用或示範亦需收費。

 

流式細胞儀使用經費的訂定原則將以下列原則訂定之:

1.  第一順位與優惠為參與採購之系上教師之研究室       200/hr

2.  第二順位與收費為系上其它教師之研究室                   1000/hr

3.  第三順位與收費為系外其它研究人員之研究室              2000/hr

 

附註:

1.       收費均自預約時間起算,每超過10分鐘以上則以一小時為計,若因前者使用而造成的延誤,則不予列計。

2.       若超過預約時間30分鐘未上機,管理人得將此時段安排給其他需要上機者,若發現實驗出問題無法上機,請立即取消預約,否則此預約時段費用照收。

3.       經預約排定時間後,若因故未能使用,請務必提早1~2 日通知取消。若連續二次登記而未使用者,則停止使用權利三個月。為避免浪費人力、時間、藥品及雷射壽命,請勿任意取消。否則將收取儀器暖機費用。

4.       本收費標準每年一月重新計算成本,需要調整時另行公告。

 

九、儀器聯絡人:

博士班研究生 王述綺,校內分機34234

E-mail: shuchiwang@gmail.com

 

博士班研究生 游靜芳,校內分機34234
E-mail:
d9612801@oz.nthu.edu.tw